[ 取消訂房規定 ]

  • 訂房收取之保證金及取消訂房相關說明如下:
  • 旅客訂房後,民宿將收取訂房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做為保證金。
  • 預定住宿日為假日、國定假日、三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,訂金為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
※ 訂房後若於入住前 14 日以上,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全額保證金,不收取手續費用。
※ 若於入住日前 10 至 13 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 70%。
※ 若於入住日前 7 至 9 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 50%。
※ 若於入住日前 4 至 6 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 40%。
※ 若於入住日前 2 至 3 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 30%。
※ 若於入住前 1 日通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保證金 20%。
※ 若於入住當日通知取消或未告知取消預訂者,則保證金將全額沒收不予退還。

[ 延期住房規定 ]

  • 延期住房相關說明如下:
  • 完成匯款確認訂房後,若入住日期因故須延期,請於預訂住宿日前'14天前'提出。為保障其他旅客訂房之權益,延期者,恕不接受後續取消或退費,並以一次為限,延期期限為三個月內。
  • 入住日期前14天'內'通知取消或延期訂房,將依上方比例沒收部分訂金。延期保留房款者,再次訂房時,需依當時房價退補差額。
  • 延期處理事宜(僅限直接向本會館訂房之旅客)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處理。
   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日 09:00 AM - 22:00 PM 
    服務專線:0978-531-931
    並請主動告知  ⓵ 訂房日期 ⓶訂房大名 ⓷預定之房型

 

[ 注意事項 ]

  • 若您是使用OTA/ 網路訂房平台 (如: Booking.com/ Agoda/ Hotels.com/Expedia/Ctrip/易遊網) 訂房之貴賓請知悉:
  • 如訂房時選擇的方案為「不可取消、不可變更、不可退費」之方案,恕本會館無法處理您的延期需求,請直接聯繫您選用的線上訂房平台提出延期申請。